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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专部考勤制度
责任编辑: 教务处 发布时间:2015-06-10 浏览: 16684次

中专部考勤制度

 

1.教职工上、下班实行考勤机打卡制。因特殊原因出勤未打卡者应及时向当日行政值班人员登记。

2.员工因病、因事请假在三天以内(含三天),由科室负责人批准,报部门负责人审批;超过三天者,由部门批准,同时报校长审批。

3.请假者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,除特殊原因外,不得请人或利用通讯工具间接请假,违者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
4.寒、暑假期间,根据学校中心工作需要,实行轮休;需要外出离开芜湖市休假的员工,办理书面申请报校长审批后方可。

5.为了树立教师形象和维护办公室工作环境,做到更好地及时为师生服务,要求教职工中午就餐时间为11:30—12:10;就餐地点二楼会议室。

6.午休时间为12:20—13:40(若有调整,另行通知),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所在办公室另择午间休息处;如有需要者应向本科室负责人说明情况。

7.班主任住校管理期间,要求早上7:20、晚上6:20准时到岗;午休或课外活动时间需离校外出者,须到当日行政值班人员处办理请假手续。

8.工作日教职工上、下班乘坐学院员工接送车辆,未经允许不准 擅自搭乘本校接送老师上课的车辆。周六、周日乘车另行安排。

9.各科室负责人严格监督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做到规范管理,认真填写本科室人员考勤表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,发现违者将严追其责,给予处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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